模擬法庭布局
功能區域包含有法官席位區、書記員區和實物展示區、雙方當事人區、學生旁聽區、庭審信息公告區,庭內視頻和音頻展示區,設備放置區等。庭內面積建議不小于200平米。
模擬法庭平面布局圖

模擬法庭效果圖

系統構成

模擬法庭信息化建設主要包括硬件環境建設、系統應用軟件、后臺管理等系統建設。同時,還涉及法庭信息化應用、法庭信息化保障及管理等相關內容。
硬件環境建設

(1) 庭審實況信息采集,即庭審過程的全面音視頻記錄,是通過布設在數字法庭內的攝影機攝取畫面,發言系統采集庭審發言音頻,并經過選擇切換、畫面合成等手段,顯示在法庭內的大屏幕顯示設備上。
(2) 庭審文本信息采集庭審中的文本信息以庭審筆錄為主,庭審筆錄是由法庭書記員負責速錄的。
(3) 庭審證據信息采集,庭審聲音信息包括提交的聲音證據,在由庭審音頻設備播放示證的同時被庭審錄像系統錄制。圖片信息的采集,包括了紙質證據文件的掃描件、實物證據的圖片、拍攝的圖片證據、刑事科學分析示意圖等。
(4) 證據展示:采集的實況信息、文本信息、各類證據信息,都需要根據案件的情況,在法庭進行當庭展示和播放,確保案件當事人和法庭旁聽人員的知情權。
(5) 庭審主機:庭審主機是數字法庭內核心設備,是高清攝像采集、庭審發言采集、音視頻證據采集、高清分割畫面合成、法庭音視頻切換處理和當庭播放、語音激勵圖像聯動、高清音視頻編碼、遠程音視頻解碼、數字音頻處理和庭審集中控制的核心,所有審判相關的音視頻的信息,都通過庭審主機進行采集、切換、處理、編碼、播放,并對庭審過程進行自動化控制。
(6) 環境建設:參照最高法建設標準,模擬審判場所設施設備、道具、裝修等齊備,營造莊重嚴肅的環境,功能齊全的硬件設施。
系統應用軟件
系統應用軟件體系包含了具有核心管理功能的書記員應用客戶端,以及為法官和當事人提供筆錄和電子證據共享的相應客戶端。在模擬法庭中另一核心應用系統是模擬教學實訓系統,其主要用于法律實務綜合模擬訓練。
(1) 書記員庭審應用客戶端,包含了筆錄速記、筆錄校對、庭審控制、遠程呼叫連接、電子證據展示、法庭紀律播報等多方面的應用要求,并負責將筆錄信息和電子證據信息分發到法官客戶端和當事人客戶端,同時接收反饋。
(2) 法官應用客戶端,應向法官提供審理過程中的相關內容信息和應用功能,包含實時筆錄查看、筆錄批注、當事人筆錄批注查看、查看本案歷史筆錄、查看其它相關案件筆錄、電子證據預覽、證據展示控制、證據批注、當事人證據批注查看、審理綱要、法規查詢、當庭直播監視、審理指導等功能。
(3) 當事人客戶端,可以向庭審中的雙方當事人提供法庭審判過程中的相關內容信息和應用功能,包括:實時筆錄查看、筆錄批注、電子證據的查看和批注等審判相關信息。當事人的筆錄批注也會成為書記員筆錄打點的內容,在筆錄校對時可以是書記員重點校對相關的筆錄內容。
(4) 筆錄語音轉寫系統,要能夠實現對普通話連續語音的實時轉寫,并提供對已轉寫文字的后處理及字音同步對齊能力。
(5) 電子簽名,庭審筆錄核對完,當事人能夠通過手寫板,進行現場電子簽名,系統要能夠自動按比例將簽名放大和縮小。
模擬教學實訓系統,用于法學院師生開展模擬審判實訓使用,實現案件模擬實訓、案件審理角色模擬、審理流程指引、實踐案例培訓等。
后臺管理系統
(1) 庭審資源管理系統,將庭審的記錄文件信息完全實現網絡化信息共享應用,并成為司法審判數據案卷的一部分。
(2) 流媒體服務,可以通過單播、組播等方式進行庭審實況的直播,同時與集中存儲系統掛接,將的庭審音視頻數據實時存儲。
(3) 資源存儲系統,一般采用磁盤陣列存儲系統與服務器等主機的連接方式,根據法庭業務量配置存儲硬盤技術方式容量。
(4) 服務器,模擬法庭內的業務應用、客戶端應用、媒體資源管理、流媒體服務等都需要服務器提供服務才能真正實現業務功能。
系統配置方案
基本型模擬法庭
1.音視頻信息采集
配置4臺攝像機,用于法官席、公訴席、辯護席、犯罪嫌疑人席、旁聽席的拍攝。在法官席、公訴席、辯護席、書記員席和犯罪嫌疑人席各配置1只配置話筒。
2.證據展示
(1)配置書記員工作站,使用局域網案件信息管理系統集中管理、展示庭前交換的、轉化為電子文件的證據。沒有開通局域網的,單機管理、展示個案電子證據;
(2)配置投影儀、屏幕(電視機)等庭審顯示設備;
(3)在書記員席位設置高清視頻分配器,將書記員客戶端證據畫面同步分配至法官、當事人桌面顯示器。
3.音視頻管理 配置1臺簡易型庭審主機。
(1)主機支持庭審過程中各種聲音的混音處理;
(2)支持光盤刻錄。
(3)支持語音激勵。
(4)支持法庭畫面輸出切換。可以輸出進行庭審直播,可以通過數字編碼進行網上直播和存儲等。
(5)支持MPEG-2、MPEG-4 (H.264 /AVC)或國內標準AVS編碼格式;
(6)支持遠程作證和庭審觀摩等遠程音視頻應用。
4.庭審管理
(1)提供案件基本信息(包括案號、案由、當事人、承辦人、合議庭成員等)和庭審排期信息的維護管理。
(2)能夠對本地庭審畫面和遠程質證(提訊、庭審)畫面的顯示和輸出進行管理,根據需要在法庭內、外各類顯示設備顯示,為庭審直播、點播、遠程觀摩等應用提供服務;
(4)能夠進行直播控制,靈活選擇各路圖像畫面、證據展示畫面進行直播。
(5)能夠對庭審中產生的筆錄信息、質證信息和音視頻信息進行管理,并能夠同步輸出到案件信息管理系統中應用。
5. 音響擴聲
(1)在法庭內部署揚聲器形成一個均勻的聲場,保證各席位能夠清晰聽到審判發言內容和聲音證據內容。
6.集中控制
(1)支持庭審過程控制;
(2)支持庭審錄像和直播控制;
標準型模擬法庭
1.音視頻信息采集
配置5臺攝像機,用于法官席、公訴席、辯護席、犯罪嫌疑人席、旁聽席的拍攝。在法官席配置3只、公訴席和辯護席各配置1只、書記員席配置1只、證人席和犯罪嫌疑人席各配置1只話筒。支持語音激勵功能。
2.證據展示
(1)配置電腦,使用局域網案件信息管理系統集中管理、展示庭前交換的電子證據;
(2)配置實物展臺,用于實物證據展示;
(3)配置LED屏/背投/電視/電子白板/投影等顯示設備;
(4)配置法官、書記員、當事人工作站安裝對應客戶端軟件,用于實時查看案件信息、庭審信息、證據展示信息,筆錄信息等;
(5)在書記員和法官席位設置局域網接口,在書記員席位設置HDMI接口和互聯網接口。
3.庭審筆錄
(1)配置語音轉寫系統、打印機等設備,支持庭審信息的錄入和打印;
(2)支持庭審筆錄與庭審音、視頻記錄信息時間標記同步;
(3)支持庭審校對功能。可對遺漏的文字進行標記,并可通過該標記來定位庭審音視頻,進行補錄或校正;
(4)校對后的庭審筆錄自動進入案件信息管理系統。
4.音視頻管理
配置1臺標準型型庭審主機。
(1)支持庭審過程中各種聲音的混音處理;
(2)支持多畫面合成。將多個攝像機的信號以及證據展示信號復合為一個畫面輸出,分辨率不低于1920x1080;
(3)支持光盤刻錄。實時對庭審信息(包括庭審錄像、證據、庭審筆錄等信息)進行一畫面或多畫面光盤刻錄,用于隨卷歸檔等用途。應具有光盤封盤、防擦寫、防篡改、防剪輯等安全保護措施;
(4)對庭審信息(包括證據展示信息)進行一畫面或多畫面光盤實時刻錄。應具有光盤封盤、防擦寫、防篡改、防剪輯等安全保護措施;
(5)支持語音激勵。攝像機自動跟蹤發言人,將發言人畫面輸出到顯示設備上,切換為復合畫面的主畫面;
(6)支持法庭畫面輸出切換。可以輸出在法庭內的顯示設備上,可以輸出到法庭外顯示設備上,可以輸出進行庭審直播,可以通過模擬信號傳送到圖像中心,可以通過數字編碼進行網上直播和存儲,等等;
(7)支持MPEG-2、MPEG-4 (H.264 /AVC)或國內標準AVS編碼格式;
(8)支持遠程作證和庭審觀摩等遠程音視頻應用。
5.庭審管理
(1)提供案件基本信息(包括案號、案由、當事人、承辦人、合議庭成員等)和庭審排期信息的維護管理。具有權限劃分、身份識別和日志功能;
(2)能夠對本地庭審畫面和遠程質證(提訊、庭審)畫面的顯示和輸出進行管理,根據需要在法庭內、外各類顯示設備顯示。或傳送到圖像處理中心,為庭審直播、點播、遠程觀摩等應用提供服務;
(3)能夠在庭審視頻中輸出文字信息、連續的時間信息、法庭溫濕度信息等;
(4)能夠進行直播控制,靈活選擇各路圖像畫面、證據展示畫面或復合畫面進行直播。能夠根據網絡帶寬和庭審關注度的情況調節碼流;
(5)能夠對庭審中產生的筆錄信息、質證信息和音視頻信息進行管理,并能夠同步輸出到案件信息管理系統中應用。
6. 音響擴聲
(1)在法庭內形成一個均勻的聲場,保證各席位能夠清晰聽到審判發言內容和聲音證據內容;
(2)可以由法官控制發言。法官席優先發言,并可控制控、辯雙方的發言與發言時間;
(3)根據庭審環節和證據展示等需要提供可分區控制光源。
7.集中控制
(1)支持庭審設備的一鍵控制;
(2)支持庭審過程控制;
(3)支持庭審錄像和直播控制;
(4)支持設備故障預警。
全面型模擬法庭
1.音視頻信息采集
配置5臺高清攝像機,用于法官席、公訴席、辯護席、犯罪嫌疑人席、旁聽席的拍攝。在書記員上方吊裝1臺實物攝像機,用于實物證據的特寫拍攝。在法官席配置5只、在公訴席和辯護席各配置2只、在書記員席配置2只、在證人席和犯罪嫌疑人席各配置1只話筒。支持語音激勵功能。配置2套無線話筒用于教師授課發言。
2.證據展示
(1)配置電腦,使用局域網案件信息管理系統集中管理、展示庭前交換的電子證據;
(2)配置錄音機、錄像機、VCD/DVD機等設備,用于音視頻證據播放;
(3)配置實物展臺,用于實物證據展示;
(4)配置LED屏/背投/電視/電子白板/投影等顯示設備;
(5)配置法官、書記員、當事人工作站安裝對應客戶端軟件,用于實時查看案件信息、庭審信息、證據展示信息,筆錄信息等;
(6)配置電子白板或觸摸屏,實現質證留痕功能;
(7)在書記員和法官席位設置局域網接口,在書記員和雙方當事人席位設置VGA接口和互聯網接口;
(8)各類展示設備由書記員或控制人員通過集控系統控制。
3.庭審筆錄
(1)配置語音識別服務系統,部署在法庭內服務端的智能中文連續語音識別轉寫引擎,能夠實現對普通話連續語音的實時轉寫,并提供對已轉寫文字的后處理及字音同步對齊能力。
(2)打印機等設備,支持庭審信息的錄入和打印;
(3)支持庭審筆錄與庭審音、視頻記錄信息時間標記同步;
(4)支持庭審校對功能。可實時對遺漏的文字進行標記,并可通過該標記來定位庭審音視頻,進行補錄或校正;
(5)校對后的庭審筆錄自動進入案件信息管理系統。
4.電子簽名
配置電子簽名系統及電子簽名觸摸板,庭審結束后,供當事人進行指紋按捺和簽名,實現庭審過程無紙化。采用符合公安部標準的指紋模塊,能采集標準指紋數據。
5.庭審公告
配置庭審公告系統及庭審公告顯示端,顯示端不小于21.5寸高清顯示屏,分辨率不小于1920*1080,可自動獲取服務器案件及排期數據,實時同步案件開庭狀態,能夠自動顯示正在庭審案件的庭審數據(案名、案號、案件簡介、法官、書記員、當事人等信息)和實時視頻;系統支持滾動顯示當日排期預告信息。
6.音視頻管理
配置1臺擴展型庭審主機。
(1)支持庭審過程中各種聲音的混音處理;
(2)支持多畫面合成。將多個攝像機的信號以及證據展示信號復合為一個畫面輸出,分辨率不低于1920x1080。主畫面可靈活設定;
(3)支持光盤刻錄。實時對庭審信息(包括庭審錄像、證據、庭審筆錄等信息)進行一畫面或多畫面光盤刻錄,用于隨卷歸檔等用途。應具有光盤封盤、防擦寫、防篡改、防剪輯等安全保護措施;
(4)支持語音激勵。攝像機自動跟蹤發言人,將發言人畫面輸出到顯示設備上,切換為復合畫面的主畫面;
(5)支持法庭畫面輸出切換。可以輸出在法庭內的顯示設備上,可以輸出到法庭外顯示設備上,可以輸出進行庭審直播,可以通過模擬信號傳送到圖像中心,可以通過數字編碼進行網上直播和存儲,等等;
(6)支持MPEG-2、MPEG-4 (H.264 /AVC)或國內標準AVS編碼格式。
(7)支持脆弱證人在作證室發言、觀看庭審實況功能;
(8)支持遠程作證和庭審觀摩等遠程音視頻應用;
(9)配備視頻編輯工具,案件審結后,對庭審視頻進行后期編輯、剪裁、加工、制作。
7.庭審管理
(1)提供案件基本信息(包括案號、案由、當事人、承辦人、合議庭成員等)和庭審排期信息的維護管理。具有權限劃分、身份識別和日志功能;
(2)能夠對本地庭審畫面和遠程質證(提訊、庭審)畫面的顯示和輸出進行管理,根據需要在法庭內、外各類顯示設備顯示。或傳送到圖像處理中心,為庭審直播、點播、遠程觀摩等應用提供服務;
(3)能夠在庭審視頻中輸出文字信息、連續的時間信息、法庭溫濕度信息等;
(4)能夠進行直播控制,靈活選擇各路圖像畫面、證據展示畫面或復合畫面進行直播。能夠根據網絡帶寬和庭審關注度的情況調節碼流;
(5)能夠對庭審中產生的筆錄信息、質證信息和音視頻信息進行管理,并能夠同步輸出到案件信息管理系統中應用。
8. 音響擴聲
(1)在法庭內形成一個均勻的聲場,保證各席位能夠清晰聽到審判發言內容和聲音證據內容;
(2)可以聲控,也可以由法官控制發言。法官席優先發言,并可控制控、辯雙方的發言與發言時間;
(3)可配置多段均衡器、反饋抑制器、壓限器等設備,以改善法庭音響的質量;
(4)根據庭審環節和證據展示等需要提供可分區控制光源。
9. 集中控制
(1)支持庭審設備的一鍵控制;
(2)支持庭審過程控制;
(3)支持庭審設備的集中控制;
(4)支持庭審錄像和直播控制;
(5)支持遠程控制接管;
(6)支持設備故障預警。
10. 多媒體教學
選用大尺寸多媒體教學一體機,配置OPS,采用可移動落地支架,作為前場老師書寫授課教學使用。
11. 模擬教學實訓系統
配置一套模擬教學實訓系統,具備管理員、教師、學生客戶端,至少含3大案件類型(刑事、民事、行政訴訟)模擬實訓案例,用于學生開展模擬審判實訓使用,實現案件模擬實訓、案件審理角色模擬、審理流程指引、實踐案例培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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